內容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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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年2月11日工研院函送經濟部,呈請大部同意將政府科技專案所發展之光罩製作技術及部份設備,依抽取技術報酬金及設備作價轉投資方式,移轉投資成立新公司,以建全我半導體工業體系,並充分利用科技專案成果,說明:1.8年來光罩製作技術已趨成熟。2.電子所現有光罩製作設備規模已無法滿足廠商之需求。3.對於發展成熟光罩製作技術,應做有計畫之移轉。4.擴大投資成立新公司,實為解決問題之最佳途徑。5.建議政府連續10年,每年向新公司抽取營業額1%。6.有關設備作價轉投資,本院利用政府專案經費所購置之設備,其現有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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